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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提前看”只租不卖最长租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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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伤痕 发表于 2010-8-10 23: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济南市“十二五”期间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出台。今年,济南市将在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长清和高新区先行试点,经验成熟后,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展开建设。预计未来五年内,省城将规划建设公共租赁房约4.4万套240万平方米。

公租房谁来建?租给谁?租金多少?租房合同怎么签?8月9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已经批准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单位的长清区房管部门了解到了相关信息。

只租不卖

记者在《长清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看到,公租房产权按政府投入和建设投入方的资金比例确定,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具体管理,只租不卖,使用权归投资方。

长清区规定,公租房保障对象主要是区内城市常住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新就业人员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也即俗称的那些买不起商品房、条件又不符合购买经适房和申请廉租房的城市“夹心层”。据了解,长清区辖区内有济南市大学科技园和济南经济开发区,驻区企业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技术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对公租房有着强烈需求。

简易装修可直接入住

按照试点方案,2010 年至2012 年,长清区在企业相对集中、外来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方选址建设4个公共租赁房项目,其中城镇公共租赁房项目1个、开发区内企业公共租赁房项目2 个、山水集团公共租赁房项目1个。具体是:

雅居花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预留的土地上建设两栋,共120户,建设面积7800平方米。济南市经济开发区张桥片区由开发区划拨30亩土地,安置职工 700户,建设面积39000平方米;平安片区由开发区划拨30亩土地,安置职工700户,建设面积39000平方米。山水集团“山水家园”由政府划拨100亩土地,安置职工3000户,建设面积195000平方米。

长清区公租房项目总占地约160亩,总建设面积近 30 万平方米,安置 4500 余户。户型面积及建设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 65-70平方米的公寓型住宅,户型分为成套住房和集体宿舍,以分别满足单身和已婚人员的需求,成套住房与集体宿舍数量比例约为 6比4。公租房建好后进行简易装修,以达到租赁人员直接入住的基本要求。

政府划拨土地社会(企业)出资建设

长清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实行政府组织、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即由政府划拨土地,社会(企业)出资建设。

在资金及优惠政策方面,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享受减免。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行的税收政策根据上级制定的办法执行。

建设资金来源:争取市财政返还由长清区土地出让产生的政府收益部分中的 10% ;市公共租赁住房扶持资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参与建设的企业出资;其他渠道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

租金低于市价高于廉租房

长清区公租房房源分配,将根据房源数量和企业及个人的需求,统筹考虑、合理确定。当需求大于房源数量时实行轮候方式。轮候方式和配租结果要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租金标准:原则上低于市场价格,高于廉租房价格。具体标准由长清区房屋管理中心调查研究后,由长清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租金价格分集体宿舍式和单户式两种。

最长租期不超过五年

租房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或最长三年一签。初次承租租期届满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续租,最长租期不超过五年。其中,集体宿舍式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由管理方和承租单位签订租房协议,承租单位按照供应范围、条件等确定入住人员,自我管理。单户式的公共租赁住房可由管理方、承租人所在单位和承租人三方签订协议。

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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