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骗:谎称外地户口落籍难 房屋交了定金后,李冉和老公就准备搬家了,房款39万元是5月10日交齐的。此后,按照双方约定得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事宜。 在此阶段沟通过程中,李冉发现了一件事情,她发现“小D”和“小E”多次一同出现在他们家,商谈要求李冉留下新买的抽油烟机和衣柜等家具。“我询问了他们的关系,说是俩人要结婚,看房当日是故意支走中介的人的。”李冉称。“此后我也不好再多问,催着我们5月底搬家,但是在户籍更名的时候,他们突然表示要领我去公证处公证,这时我彻底迷糊了,买房为何要做公证呢?”李冉说。 “小E”对李冉的解释是这样的,因为是农村户口,在城里没有社保难以落户,所以买房不能先落籍,只能先办理公证,这样先住着,等到一旦需要卖房时也好转手。这样的话,如果再卖房子,就不用李冉再出面,只需拿公证书即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了,即直接更名了。 六骗:房源上网高价转手 销售差价7万元 李冉的房子就这样卖了,公证那天,李冉还看到了“小C”和“小E”是开车来办理手续的。事后李冉担心是不是吃亏了呢。没想到这种预感在两个月之后真的变成了现实。 “前两天,我在某大型二手房交易网站上看到了被我卖掉的那套房子的照片,我当时就愣住了。”李冉称。她仔细点击该房源的联系信息,发现登记房源的人居然是那个自称家住农村和 “小E”一起来看房的“小F”,并且信息源明确表明是中介售房,房屋标价为46万元,和当初李冉的售价39万元相差了7万元。 “我肠子都悔青了,整个售房过程都是一场骗局。后来的"小D"、"小E"、"小F"、"G男"、"H男"根本都是一家中介公司(即B中介)的,我被骗了,房子也被低价卖了,然后中介公司再利用这套房源继续炒房。”李冉总结说。 业内人士 缩印二手房市场乱象 对此,昨日,记者采访了两家大型连锁房地产中介公司,因为涉及行业的潜规则,所以两位采访者均以私人的身份接受了采访。 “这种现象在行业内确实存在,虽然不违法,但确实通过欺瞒或不规范等操作方式让售房者很不舒服,甚至从心里不能接受。但可以肯定地说,大型连锁中介机构不会采取这种方式、方法进行"恶意收购"房产。”昨日,其中一位相关人士坦言。 另一位业内人士称,这件事缩印了目前长春市二手房市场的乱象。据了解,长春市有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约有30余家,无资质的约有百余家。 50%左右的房源通过中介进行买卖交易 这种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能占到长春市二手房市场总量的多少? 了解到,虽然目前长春市没有这方面的精确统计,但据协会不完全统计,每年长春市将有50%左右的房源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买卖交易,另外50%左右的交易则通过部分房地产信息媒介,比如报纸或是网站达成,属于个人对个人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 如果买房者或卖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证据确凿可以向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拷问二手房管理体系 谈到目前的二手房市场监管问题,李冉表示:“中介炒房意图明显,不但低买高卖,而且也是推高二手房市场价格的重要力量,相关机构或是部门为何不进行严管,取缔它们?” 业内人士对此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在房地产中介行业干了8年的唐女士认为:“很长时间以来,长春市内房地产中介公司就是参差不齐,小中介确实害人不浅,应该从更加细化的管理制度上进行规范。” 而在中介行业干了5年的某中介赵店长也表示:“目前政府在监管非法中介方面力度明显不足,而且行业准入门槛过低。说到底,要规范中介市场。” 律师说法 打了法律的“擦边球” 那么,房屋中介转手炒房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或违规?律师认为,根据长春市二手房市场中业已形成的惯例,不管是卖房者对买房者的交易及个人对个人,或是由房屋中介充当购房者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房主作出授权,购房者直接过户更名的公证委托书、最后由中介组织作为准房主与其他客户完成房屋交易的现象均大量存在,这两种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即:合法行为),而其间中介发生的违规操作属于打了法律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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